各培养单位: 依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博雅、树人奖学金相关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未在违纪处分期内,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⑤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项目类型、资助额度与名额
(一)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该奖学金包括:①博雅金桂(校级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②博雅银桂(校级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③博雅丹桂(校级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2.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同时满足:①学习成绩优秀,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②上一学年无挂科,博雅金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20%,博雅银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30%,博雅丹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40%;③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④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良好者。
(二)树人单项奖学金
1.树人单项奖学金,1000元/人。
2.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①学习成绩良好,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③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博雅树人资金总量,自行确定相应奖励等级人数(资金分配详见资助工作群)。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个人请于10月19日前登录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在“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完成在线申请。
(二)培养单位推荐。
请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划拨经费额度及评审要求进行评选,于10月19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在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确定拟获奖名单后,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与审批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生申请提交的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三)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博雅、树人奖学金的学生,可申报获得一项校级社会奖学金。
未尽事宜,请与资助中心王老师联系。联系方式:027-6786516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