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
为褒奖勇于创新、成绩突出的研究生与本科生,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学子锐意进取、笃实奋进的精神风貌,选树华师学子先进典型,传承弘扬华师精神,引导广大学子矢志投身建设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现启动2026年 “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要求
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国际学生),评选条件依据《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奖”评选办法》(华师行字[2020]88号)第七条。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校长奖”每年奖励10名优秀学生,原则上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每人奖励金额2万元。
三、评审程序
1.个人自荐。请下载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奖”申请表》(见附件1)、撰写个人优秀事迹材料1份(包括: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主要围绕申报事迹类型展开,第一人称行文;教师评价:200字以内)、提供评审支撑材料1份,请将3份材料制作为PDF文档(包括目录、申请表、个人事迹介绍、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具体格式要求可参看附件2),填写《校长奖候选人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附件1(双面打印)纸质材料及附件2、附件3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应成立校长奖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单位内部的评选推荐工作,每个培养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结果须报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政班子联席会审议后,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评选材料附件1与评选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盖章后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一楼“一站式”学生综合服务中心5号窗口,附件2与附件3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培养单位+校长奖材料”,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izhu@ccnu.edu.cn。
3.学校组织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4.组织现场评审会,每位候选人5分钟(含4分钟个人事迹展示及1分钟现场问答),评委结合申报材料及申报人答辩等情况,评选出“校长奖”拟获奖人选。
5.评审结果公示及确定。拟获奖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校长奖”获得者名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落地的评选推荐细则,做好政策宣介,保障学生充分知晓评选相关要求,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统筹,优中选优。各培养单位要扎实做好参评学生资格审查与遴选工作,坚持 “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工作原则,深入挖掘学生先进典型事迹,重点发掘在道德风尚、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创业、体育竞技、艺术展演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3.广泛宣传,注重育人。各培养单位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育人载体,通过公开答辩、事迹报告、主题交流等形式开展育人实践活动,加大优秀学子先进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育人环境。
4.严守诚信,按时报送。各单位报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奖资格,且下一学年不得参与同类评奖;已获评 “校长奖” 的学生,如核查发现存在材料造假等问题,学校将撤销所获荣誉、追缴奖金,并依据校规校纪给予相应纪律处理。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限及规范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报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学生资助中心王老师,联系方式:6786516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