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精准资助,做实做细“有温度的教育”。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6年寒假“百名教师访百家”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百名教师访百家”活动以深化家校沟通、凝聚教育合力、构建家校合作育人共同体为核心目标,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践行基层工作导向与求真务实作风,通过家访深入掌握学生成长动态,倾听学生心声与家长诉求,精准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全方位关照学生成长发展需求,持续完善学校“三全育人”工作体系,切实提升育人实效。
二、参加对象
家访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培养单位领导及教职员工。
家访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优先考虑在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需要关心关爱的重点学生群体。
三、工作安排
1.家访活动报名(12月30日-1月9日)
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及辅导员、班主任或专业教师建议,确定被访学生和家访教师(原则上每名教师在同一省市区域内家访,不主张单次行程跨省市走访)。家访教师需根据家访地点合理制定家访路线、编制家访预算,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寒假“百名教师访百家”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由各培养单位资助联系人统一汇总后于1月9日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电子邮箱zizhu@ccnu.edu.cn。
2.线下实地走访(1月20日-3月1日)
家访教师应提前与学生家长沟通家访行程,再购买往返交通票。除偏远地区外,家访活动原则上需在一天内完成。家访教师需填写《走访活动记载表》(附件2),受访学生家长需填写《走访活动家长反馈表》(附件3),受访学生填写《家访慰问金签收表》(附件4)。
3.返校提交材料(3月1日-3月9日)
3月9日之前,家访教师将《走访活动记载表》、《走访活动家长反馈表》、《家访慰问金签收表》、差旅票据及其他家访资料(包括图片、视频、实录等)交由各培养单位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统一汇总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izhu@cc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栋318室。
四、家访费用报销说明
家访活动由学校专项经费支出,家访分为“定向专访”、“出差顺访”和“返乡顺访”三类,具体划分条件可以参考《华中师范大学“百名教师访百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请各位家访教师结合家访路线、交通方式、访问天数等实际情况制定家访方案及编制预算。相关费用报销说明如下:
1.差旅费用。参与专访家访活动的教师,可以报销全程差旅费、住宿费、伙食和交通补助;参与顺访家访活动的教师不报销学校至出差或返乡目的地之间的往返交通费用,只报销因顺访产生的额外城市间交通费用以及家访活动产生的住宿费、伙食和交通补助等,报销均以华中师范大学差旅报销标准(详见附件6)为依据。
家访活动应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原则上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行,不主张自驾车或租车。对偏远、公共交通不能到达地区的家访学生家庭,确因地理环境或当地条件限制需要在当地租车的,需至少提前3天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租车出差申报单》,就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工作任务及租车理由、预算出具说明,报所在单位学工负责人审批,并经资助中心审核,符合财务规定后方可租车。租赁车辆既要满足任务需要,又要符合经济适用的原则,不得租赁豪华车辆,选择经济、便捷、安全的路线行驶,严格控制租车成本。租车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事项。
家访产生的其他差旅费用,如超出实际行程路线的费用,超出差旅实际天数的住宿费用,超出财务规定的住宿标准费用,超出一般标准的高价机票费用,不在行程日期中的自驾加油票,以及副食、礼品等,不在报销之列。
2.慰问金。教师可根据被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300-500元慰问金,开学后凭《家访慰问金签收表》报销垫付金额。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家访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家访活动“有人走、走得实、走得深”,把加强家校共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
2.每位家访教师需提前掌握“学情”,落实“三个关爱”、守好“一条底线”。“三个关爱”是指:关爱学生思想进步、关爱综合素养发展、关爱生活学业困难;“一条底线”就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纪律规定,严禁接受款待、收受礼品和土特产。
3.各培养单位在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保护学生成长隐私,将家访与育人相结合,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家访活动进展,营造家校共育、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对于典型的家访案例和新闻报道,可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学校将择优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报道,并同步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786516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