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以及各校级社会奖学金管理章程,为更好地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和育人功能,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类型、金额、名额
此次评审嘉必优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祐禾励志奖学金、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精诚励志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共八项(各项奖学金简介及名额要求详见附件1)。
二、面向对象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其中比亚迪奖学金需为硕士研究生。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1.线上申请:学生个人于9月16日起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登录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完成线上申请,并上传申请表电子版附件。
2.线下材料提交:填完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审核。此外,申请学生需将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其中SCI、EI、ISTP收录的文章需要提供检索报告。
(二)培养单位推荐
1.线上系统审批报送: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生个人报名情况在智慧学工进行系统审批,并将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zizhu@ccnu.edu.cn,邮件标题标明为:培养单位名称+ 2025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审材料。
2.线下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根据各奖学金推荐指标及评选要求,将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学生申请表(附件2),及其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0日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一楼“一站式”学生综合服务中心5号窗口。
(三)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初步审核、梳理汇总后向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审报告,提请集中统一评审。
(四)获奖名单公示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出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对拟获得奖学金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对黄永林、精诚励志本研限推荐1人,嘉必优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祐禾励志奖学金按等额指标推荐;其他每项的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所推荐学生必须满足相应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不得自行降低标准推荐。
(二)每名研究生申报校级社会奖学金的种类不超过2个,且应符合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最终获奖不超过一项。
(三)在读期间已获得过相应类别奖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此类奖学金。
(四)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申报本批次校级社会奖学金。
(五)凡本年度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和处分者,不再申报本批次校级社会奖学金。
(六)科研成果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
(七)奖学金申报的支撑材料时间范围应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八)延期毕业和休学者不可申报。
(九)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和规范。
(十)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通报培养单位,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与矫正教育实施办法》处理。
(十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到清晰透明地宣传和解释工作,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宁缺勿滥,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资助中心阿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7-6786510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