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现启动2025年学校博雅、树人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①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③上一学年无挂科;④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一、评选项目类型、金额、名额
(一)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
1.奖学金设置及名额:①博雅金桂(校级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②博雅银桂(校级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③博雅丹桂(校级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2.具体条件:①学习成绩优秀,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②博雅金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20%;③博雅银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30%;④博雅丹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40%;⑤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⑥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良好者。
3.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博雅树人资金分配,自行确定相应奖励等级人数(资金分配详见资助工作群)。
(二)树人单项奖学金
1.奖学金设置及名额:设立树人单项奖学金,1000元/人;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博雅树人资金分配,自行确定相应奖励等级人数。
2.具体条件:①学习成绩良好,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③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个人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单点登录“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于9月16日-9月22日完成线上申请。
(二)培养单位推荐。
请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及评审要求进行评审,于10月10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并确定拟获奖名单后,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三)本年度博雅树人获得者可再获得一项校级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未尽事宜,请与资助中心阿力老师联系。联系方式:027-6786510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