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
为更好激励我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进一步健全研究生的教育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实施办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单项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金额分配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等:
一等奖: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
二等奖:博士研究生2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
三等奖:博士研究生1000元,硕士研究生1000元;
2.三个等级总计按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5%——20%比例评选。一等和二等获奖人数均不得超过本单位获奖总人数的20%(即:一等或二等获奖人数/本单位获奖总人数*100%≤20%)且三个等级获奖总金额不得超过分配总数。
(二)研究生单项奖
研究生单项奖分为社会公益奖、优秀论文奖、学习优秀奖、科技成果奖、学生工作奖五类,每人奖励500元。
(三)各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具体金额分配详见资助工作群。
二、参评对象
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分别评选。
三、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诚信;
4.学习勤奋刻苫,成绩优秀。各奖学金等次一学年各科成绩要求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制定;
5.积极投身科研,大胆创新,有高水平科研成果或创新实践成果。硕士生、博士生各奖学金等次的科研成果要求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要求自行制定。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要突出科研成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成果。
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刊物级别以学校科研部门认定的标准为准。
研究生发表的科研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均需在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范围内。
(二)研究生单项奖的条件
1.社会公益奖
(1)积极参加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性、文艺体育等类型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贡献;
(2)在“三助”工作中,吃苦耐劳,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贡献;
(3)在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做出了显著贡献。
2.优秀论文奖
(1)在学校认定的奖励刊物上发表了论文;
(2)在学校认定奖励的出版机构出版了学术著作。
(3)在一级学会学术报告会及征文中获得奖励。
3.学习优秀奖
(1)参加专业性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英语成绩突出,参加英语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科技成果奖
(1)当年在全国及省级科技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或正在申报发明专利;
(3)在实习、实践中为单位节约资金,提出改进方案,为单位作出重大贡献。
5.学生工作奖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级党、团、研究生会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奖学金
1.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各单位审核研究生成绩、发表的论文和获奖情况,综合评选优秀奖获奖者以及奖学金等级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评审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研究生辅导员汇总并填写《培养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审核。
(二)单项奖
1.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申请表》(附件4),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各单位审核研究生有关情况,综合评选并单项奖获得者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评审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研究生辅导员汇总并填写《培养单位研究生单项奖评定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党委学工部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评选办法并向全体研究生提前公布,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务必做到宁缺毋滥,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金额情况进行评选,不得超额报送。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本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选工作,严格执行标准和评选程序,把好审核关;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如发现有不实之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三)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申报此次学校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
(四)申请单项奖必须以在校外获得的非民间机构奖励为支撑,已获得学校相关奖励的研究生不得再申报相似类别的单项奖(如:已获得学校奖励的论文成果不得再用来申报本次单项奖中的“优秀论文奖”);已成功评选优秀奖学金的成果不得再参与单项奖申报;单项奖每人每次限报一项。
(五)评选结果须在培养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审核、汇总各单位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一)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清单:
1.优秀奖学金:附件3;
2.单项奖:附件5、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附件3和附件5)均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清单:
1.优秀奖学金:附件2、附件3;
2.单项奖:附件4、附件5;
(三)上述材料均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集中报送,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栋一楼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5号窗口),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izhu@cc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方式:培养单位名称+2025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评审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786516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