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网站搜索

    关于评选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5-09-13  点击量:次   来源:

    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资助工作群

    二、参评对象

    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得申报国家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但档案未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得申报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取得良好工作业绩和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6.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7.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

    3)出现科研论文或作品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8.具体评审实施办法请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所有支撑材料应为20258月31日(含)之前的成果,已作为上一年度成功申报国家奖学金支撑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

    四、评审流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基层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学校审核终评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个人自主申报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后提交所属培养单位审核

    2.培养单位初评推荐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审核研究生成绩、学术成果、科研论文、获奖情况、社会活动参与情况、违法违纪情况等,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各培养单位依据评审实施细则进行推荐

    各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拟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时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终评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单位推荐名单统一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各单位要在学校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并提前向研究生公示公布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保障评审质量。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与矫正教育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3.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各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研究生充分认识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潜心科研;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六、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

    包括纸质签章材料6项,分别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5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4)、《2025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研究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5)。

    包括电子版材料5项,分别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4个汇总表(附件2、3、4、5)

    2.所有电子材料压缩后,“培养单位名称+2025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izhu@ccnu.edu.cn纸质签章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栋一楼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5号窗口)。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7-6786516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5-09-13

    中心介绍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5161

    邮箱:zizhu@ccnu.edu.cn

    Copyright@2016.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