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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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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祐禾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28  点击量:次   来源: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祐禾系列资助项目(学生)”评选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现启动2024年度祐禾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说明

    祐禾励志奖学金是由我校信息管理学院校友吕世国先生推介,武汉祐禾创始人、董事长刘春华女士捐资设立,用以支持华中师范大学事业发展。

    祐禾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每年评选不超过30人,其中信息管理学院等额推荐不超过5人,其他各单位等额推荐1人。

    二、申请条件

    申报者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学生群体起到积极引领和表率作用;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综合表现优秀,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上一学年无挂科。

    三、评审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学生个人自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祐禾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进行该项目的网上申请,于4月7日前提交申请表及PDF文件(参见模板附件2)等电子版材料,并将纸质申请表报送所在单位。

    (二)培养单位推荐。各单位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祐禾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等额推荐拟获奖学生名单(附件3),并在本单位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祐禾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盖章后的学生申请表扫描件,于4月9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izhu@ccnu.edu.cn。

    (三)学校评审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辅导员、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评审实施方案,确保评审小组成员结构合理,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相关评审工作。

    2.加强统筹协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以评审工作为契机,使广大学生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3.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4.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5.该奖项纳入2024年度奖学金,当年度已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社会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兼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中心:阿力老师,6786510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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