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以及各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相关管理章程,现启动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上一学年无挂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具体奖项及申报条件
(一)嘉必优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本科生面向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研究生优先考虑教育学、学科教育类等师范方向。旨在奖励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事迹突出的学术拔尖创新人才。
2.奖励名额与标准:奖励100人(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本科生60名、研究生40名,其中历史文化学院学生10名(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3.申报条件:(一)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原则上上学年各科成绩在80分 (含80分)以上,原则上英语要通过CET-6级,积极参加校院两级公益活动。(二)综合素质全面,且在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公益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影响。
4.推荐指标:等额推荐。
(二)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
1.奖励名额与标准: 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名额共20人。
2.申报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特别困难或困难型;(2)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资助项目;(3)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4)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严重违纪现象。
3.推荐指标:等额推荐。
(三)逸华励志奖学金
1.奖励名额与标准: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名额共70人。
2.申报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科目。
3.推荐指标:等额推荐。
(四)朱友军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奖励名额与标准:10000元/人,共奖励8人(其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人,文学院3人)。
3.申报条件: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推荐指标:差额推荐。
(五)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所学专业为文史及综合类学科领域,并在文化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2.奖励名额与标准:奖励10人(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10000元;二等奖3人,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奖5人,每人奖励3000元。
3.推荐指标:各单位限推荐1人(即:本科生、研究生共限推荐1人,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由各单位决定,请协调统一推荐人选)。
(六)精诚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在科研、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2.奖励名额与标准:奖励22人(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一等奖4人,每人奖励6000元;二等奖8人,每人奖励4000元;三等奖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3.推荐指标:各单位限推荐1人(即:本科生、研究生共限推荐1人,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由各单位决定,请协调统一推荐人选)。
(七)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1.奖励名额与标准: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名额共10人。
2.申报条件 :(1)学习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挂科情况;(2)我校注册志愿者或者爱心公益类社团的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类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3.推荐指标:差额推荐。
(八)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1.面向对象:华中师范大学香港籍在读本科生。
2.申报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
3.每年奖励5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学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附件2《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无需线上申请,于10月18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含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提交至香港在校学生负责人许翁彦同学处。
香港在校学生负责人:许翁彦,电话 :18759191558。
三、评审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
1.线上申请:本科学生个人下载填写并上传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报表》,申请桂苑之歌奖学金填写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桂苑之歌”公益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好申报表后登录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于10月11日-16日完成对应奖学金的线上申请,申报者须在系统中提交附件4(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
2.线下材料提交:学生个人下载打印并填写申报表,同时打印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并于10月16日前报送所在单位。
(二)培养单位推荐
1.线上系统审批报送:单位根据本科生校级社会类奖学金推荐指标(详见资助工作群),于10月18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同时填写附件5《本科生校级社会类奖学金推荐信息汇总表》汇总本批次本科生社会类奖学金信息并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zizhu@ccnu.edu.cn。
2.线下材料报送:单位根据各奖学金推荐及评选指标,将推荐学生的申报表和PDF文档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于10月18日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一楼“一站式”学生综合服务中心5号窗口。
(三)学校评审公示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完成各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本科生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本批次奖学金。
如有疑问,本科生请联系学生资助中心:阿力老师,6786516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