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提升资助工资育人成效,现将2024年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固定岗位设置类别
本次申报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主要分为公共服务岗与学生助理岗两大类。公共服务岗侧重于在相对固定的位置为全校师生提供各类事务服务;学生助理岗侧重于在各单位办公区域辅助开展日常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二、固定岗位申请与核定
1. 岗位需求申请。校内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填写《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审批表》(附件1),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21日前报送新大学生活动中心1楼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5号资助窗口。
2. 岗位核定。学生资助中心将在两周内完成各用工单位岗位核定与反馈工作。
3. 勤工助学学生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核定人数、岗位工作要求、学生个人意愿和条件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岗位学生教育与管理
1. 勤工助学实行“统一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按“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对岗位学生开展培训、教育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用工单位应指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正式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2. 用工单位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日常考勤与履职考核,并指定专人于每月20日-25日之间完成劳酬核定与报送工作。负责教师可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网址one.ccnu.edu.cn,选择进入“智慧学工”系统,点击勤工助学模块,进行勤工劳酬报送。
3. 用工单位每学期末向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本单位当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四、临时岗位管理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如事先可预见(如每年定期开展的周期性工作),可以随本次申报工作一起申请,填写《2024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审批表》(附件2);如不可预见,请提前一周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批。用工结束后,请及时将劳酬发放表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未经学生资助中心同意擅自设岗产生的勤工助学劳酬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设岗时优先考虑公共服务岗。在学生助理岗位设置时,按整个单位实际需求进行统筹安排,坚持“共享、共用、共育”,提升岗位资源的利用率。
2.强化勤工助学岗位的育人实效,发挥勤工助学在“三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锻炼平台,增强勤工助学学生的获得感。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510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