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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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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届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17  点击量:次   来源:

    各位同学(本+研):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2023届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在学校与中国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还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培训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的管理工作,并推进还款事项的宣传普及,特面向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开展“还款协议签订事宜暨诚信还贷知识宣讲”,请相关同学务必加入2023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工作QQ群:740069833,宣讲具体时间在工作群另行通知,协议中的关键信息可待会后填写。

    二、还款方式及流程

    贷款毕业生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还款方式提前还款、毕业后正常还款、延期还款(升学、降级/休学)),按照对应的模板填写材料,在5月26日前,本科生送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研究生送至学生事务大厅5号窗口。

    选择提前还款的学生

    请在离校前(6月16日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7月1日后个人承担利息),建议有偿还能力的同学选择全额提前还款。具体流程见附件1:手机银行提前还款流程

    6月16日前选择全额提前还款的学生,请点击链接填写还款情况。(https://www.wjx.cn/vm/YVCO8ol.aspx)

    (二)选择正常还款的学生(适用于毕业后工作或暂未就业的同学)

    贷款学生须签订还款协议,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2份,请根据自己新贷时间(合同编号)下载《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5-2019年)》(附件2)或《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20-2021年)》(附件3),2022年开始贷款的学生直接在手机APP申请毕业确认即可,无需纸质还款协议)进行填写。

    )延期还款(适用继续升学或因降级延期毕业学生)

    1.继续升学(读研/读博/预转本):

    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可申请在校期间贷款再贴息,并延期还款。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后还款协议》一式2份,请下载《再贴息后还款协议(2015年以后)》(附件5)进行填写;

    2)《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申请书》(附件6)一式2份;

    3)硕士或博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若尚未收到通知书,可用调档函复印件等材料)。

    2.降级、休学等延期毕业学生

    延期毕业的同学需下载《延迟毕业证明》附件7),按要求填写,并完成院系盖章审核,如不办理,贷款将于7月直接进入还款期,且影响学生本人的征信。

    三、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如在签订还款协议或后期还款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及时联系学生资助中心或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1.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27-67865161

    邮箱:zizhu@mail.ccnu.edu.cn;

    2.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电话:027-87521649、87521659、87521670、87521017、87521018

    传真:027-87521897;东湖分行贷后联系QQ:2394670183(注:加QQ时请附姓名、学校和联系电话);新浪微博:@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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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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