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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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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1  点击量:次   来源:

    校内各研究生助教、助管设岗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助教、助管岗位对研究生的培养功能,拓展研究生资助渠道,提升研究生综合素养,学校本学期继续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

    (一)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工部已与相关部门核定了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教岗位数,本学期各设岗单位研究生助教岗位数基本保持不变,若有变化,学工部会主动联系告知。各单位不得超额设岗。

    (二)岗位申请与聘任

    1.申报条件

    1)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2)学习成绩优良,品德高尚,具备受聘岗位的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工作时间充足。

    2.选聘流程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工部确定的助教岗位人数,结合单位本科课程教学实际确定设岗课程名称与任课教师等课程基本信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长,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任课教师和设岗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根据管理规定,一人不得同时申请多个助教岗位,研究生如担任多门课程的助教岗位,也只能享受一门课程的助教津贴。

    聘任工作以设岗培养单位为单位组织实施,助教聘任一学期一次,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安排。各单位根据本学期的课程安排,结合本单位助教岗位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汇总本单位拟聘任的助教岗位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三)津贴发放与管理考核

    助教岗位津贴为5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采用按学期发放的方式发放津贴。各单位应在学期课程结束前两个星期完成对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经学校审核后,津贴由财务处在当学期期末一次性发放至研究生账户。

    学期课程结束前两个星期,各单位须对助教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完成标准课时情况、主讲教师评价、设岗单位评价和助教自评。各单位审核并汇总考核结果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材料送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助教津贴及能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

    (一)岗位设置

    助管岗位由校内党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工部已与相关部门核定了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数,本学期各设岗单位研究生助教岗位数基本保持不变,若有变化,学工部会主动联系告知。助管岗位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不得超编设岗。

    (二)岗位申请与聘任

    1.申报基本条件

    1)在校硕士研究生;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品学兼优,勤奋踏实,有始有终,责任心强;

    4)身心健康,工作时间充足;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2.选聘流程

    各设岗单位根据设岗情况向研究生发布岗位招聘通知,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3上交至设岗单位。设岗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试、考察、试用等方式,确定相应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备案。

    (三)津贴发放与管理考核

    1.助管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个半天,岗位津贴基本标准为500/月,每年按10个月支付。设岗单位如有人员异动情况的应在每月20日之前将《各单位研究生助管异动情况登记表》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在每月25日前通过学校财务处以银行打卡的方式支付研究生当月的助管津贴(如遇周末或是财务休息日则顺延)。

    2.助管试用期为一个月,助管岗位一个学期一聘。试用不合格或担任助管期间不能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用人单位须及时报备资助中心,以便停发或扣发其助管津贴。试用期内是否发放工作津贴由设岗单位来定,但应在岗位总数范围内报送名额。

    3.各设岗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研究生助管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完成受聘研究生的鉴定考核,考核期满合格后可以续聘。表现优异的助管可申报“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荣誉称号。

    三、材料报送

    助教设岗单位须填报材料中的附件2;助管设岗单位须填报材料中的附件4。两份材料均须以纸质签章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纸质签章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izhu@mail.ccnu.edu.cn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318(周五)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865161;办公地点:文华公书林302办公室。

    件:

    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2.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

    3.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4.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情况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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