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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校级社会类奖学金(部分)评审通知


    日期:2021-11-12  点击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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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以及各校级社会类奖助学金相关管理章程,现启动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校级社会类奖学金(部分)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三)上一学年无挂科  (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具体奖项及申报条件

    (一)朱友军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2.奖项设置及名额:10000元/人,共奖励8人(其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人,文学院3人)

    3.申报条件: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1.奖项设置与名额: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名额共10人。  

    2:申报条件 :(1)学习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挂科情况;(2)我校注册志愿者或者爱心公益类社团的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类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 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名额共20人。

    2.申报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特别困难或困难型;(2)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资助项目;(3)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4)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严重违纪现象

    (四)逸华励志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名额共70人。

    2.具体申报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科目。

    长广励志奖学金、长光励志奖学金

    具体申报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上学年无挂科;(2)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良嗜好。

    (五)长广励志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共奖励40人;一等奖5名,4000元/人,二等奖10名,3000元/人,三等奖25名,2000元/人。

    (六)长光励志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共奖励25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七)仙桥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共奖励8人;一等奖3名,3000元/人,二等奖5名,2000元/人。

    2.具体申报条件:(1)认真参加学校和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2)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审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

    1.线上申请:学生个人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社会类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其中朱友军奖学金学生同时以表格格式填写提交《朱友军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桂苑之歌奖学金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桂苑之歌”公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学生填写好申报表后请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11月19日前完成对应奖学金的线上申请申报者须在系统中提交附件4(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

    2.线下材料提交:学生个人下载打印并填写申报表,同时打印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并于1119日前报送学院。

    (二)学院推荐。

    1.线上系统审批:学院根据各类“奖学金推荐指标”于11月24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

    2.线下材料报送:学院根据各奖学金推荐及评选指标,将(一)朱友军奖学金、(二)桂苑之歌奖学金、(五)长广励志奖学金、(七)仙桥奖学金的差额推荐学生申报表和PDF文档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于11月24日前送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并登记。

    其中,(三)(四)(六)项为等额评选,待后续学院评审公示期结束后,再报送纸质获奖学生的申报材料。

    (三)学校评审公示。

    评审委员会完成各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该奖项

     

    如有疑问,本科生请联系学生资助中心:阿力老师,67861522;

     

    学生资助中心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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