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文件、《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基金章程》、《精诚奖励基金章程》及2021年研究生专项(社会捐助)奖学金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精诚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
二、奖项设置
(一)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面向对象:所学专业为文史及综合类学科领域,并在文化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1.资助标准: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资助名额:共奖励10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3.推荐指标:各培养单位限推荐1人(即:包含本、硕、博一起,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决定,请各单位协调统一推荐人员)。
(二)精诚励志奖学金
面向对象:在科研、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1.奖项设置: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2.资助名额:共奖励22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0人。
3.推荐指标:各培养单位限推荐1人(即:包含本、硕、博一起,推荐本科生或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决定,请各单位协调统一推荐人员)。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1)本科生申请:有意申请的本科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社会类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和《本科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17日前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进行申请,申报者须同时在系统中提交附件2(表格格式提交)和附件3(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
(2)研究生申请:研究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同时须将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其中SCI、EI、ISTP收录的文章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注明级别,理工科类被检索的成果须注明影响因子),论文复印件须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科研成果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奖学金申报的支撑材料的时间范围应为2021年1月至12月。本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和处分者、延期毕业和休学者不可申报。
本科生、研究生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于11月17日前报送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推荐。
(1)本科生推荐:推荐本科生的单位于11月22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并将推荐学生的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送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并登记;
(2)研究生推荐:推荐研究生的单位将纸质材料,即申请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复印件等,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311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即申请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扫描件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cnuygb@163.com,邮件标题为:培养单位名称+ 2021年研究生专项(黄永林/精诚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
3.学校评审公示。学生资助中心于12月组织评审委员会完成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相关要求
1.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的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3.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4.本科生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的不得申报该奖项;研究生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不得申报该奖项。
5.在读期间已获得该项奖学金者不可重复申报此类奖学金。
6.研究生同一年度内申请各类专项奖不超过两项,最终获奖不超过一项。
未尽事宜,本科生请联系阿力老师,67861522;研究生请联系刘老师,67867049。
党委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