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以及相关奖学金管理章程,现启动长广励志奖学金、长光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三)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2019-2020学年无挂科;(四)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良嗜好;(五)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奖项设置
(一)长广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共奖励40人;一等奖5名,4000元/人,二等奖10名,3000元/人,三等奖25名,2000元/人。
(二)长光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共奖励25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三、评审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
1.网上申请:学生个人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社会类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和《本科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填写好后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于3月25日前完成对应奖学金的线上申请,申报者须同时在系统中提交附件1(含支撑材料)和附件2(格式为excel)电子版。
2.材料提交:打印并填写附件1(含支撑材料)和附件2,并报送学院;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
注:申报材料提交要求请看附件3(奖学金材料制作模板)
(二)学院审批推荐
学院根据附件4(差额推荐指标)于3月25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
(三)材料报送
学院将拟推荐学生的申报材料(附件1,含支撑材料)盖章后和附件2一并于3月25日前送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并登记。
四、学校评审公示
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专人完成各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2020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该奖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阿力老师,电话:67861522。
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