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1年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固定岗位申请与核定
1.岗位需求申请。校内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审批表》(附件1),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24日前报送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
2.岗位核定。学生资助中心将在两周内对各用工单位岗位申请进行核定与审批。
3.勤工助学学生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核定人数、工作要求、学生个人意愿和条件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勤工助学日常管理
1.校内用工单位应负责勤工助学学生岗前培训、岗位安排、业绩考核等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勤工助学劳酬的核定与报送工作。
2.校内用工单位应指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工作人员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指导,每学期末向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本单位当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三、劳酬报送与发放
请校内用工单位负责人于每月20日-25日间,通过华中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网址one.ccnu.edu.cn,选择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点击勤工助学模块,进行勤工工资报送。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67865161。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