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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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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三个一”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10-30  点击量:次   来源: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5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结合“三个一”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和目的

    1.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立国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的必备品质。当前是信息化高度发展的时代,个人信用评分的相关标准也在不断提高,而信用记录作为个人的终身信誉财富对个人成长而言极为重要,这需要引起大学生的广泛重视。通过开展诚信教育,举办“三个一”诚信系列活动,旨在在校内大力倡导诚信行为、培养诚信品格、弘扬诚信文化,利于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教育任务。将个人信用的查询交到学生自己的手里,利于学生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形成诚信为先的高度自觉。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1.组织一次个人征信自查教育活动。请各院系根据学生资助中心制作的个人征信指南(附件1)进行自主宣传,帮助学生了解个人信用报告与个人征信流程等相关问题,组织学生通过现场查询(指定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或网上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其他渠道(手机银行)等正规平台查询个人征信状况(附件2),从而及时关注个人信用报告中是否有失信记录,倡导学生根据具体信息重视个人信用。

    2.开展一次学费缴纳情况自查教育活动。以院系为单位引导学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一站式服务门户”网站平台查询学费缴纳情况,自行查看个人是否有未完成的学费缴纳情况,提倡按时缴费。(附件3)

    3.举办一次图书借阅与预约情况自查教育活动。请各院系引导学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华中师范大学一站式服务门户”网站平台查询个人图书借阅的相关信息与预约信息。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有借书超期、丢失或损坏书籍以及预约违规等失信情况,倡导学生能够合理借阅、规范预约以及合理利用资源。(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精心部署,创新工作形式: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树立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思想,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同时重视舆论引导,各学院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APP等载体进行前期宣传同时组织学生开展自查活动,促进诚信为人在全校蔚然成风。

    2.积极发动,丰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院师生,关于学生在校个人信用的多方面自查活动宣传要覆盖到每一位学生,鼓励全员参与。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等活动,通过组织个人征信自查、学费缴纳自查、图书馆借阅与预约情况自查等活动,开展内容丰富的诚信教育活动,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

    3.及时总结,确保活动效果: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报送材料内容:活动时间、举办单位、学生参与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成效、活动新闻稿(字数不少于五百字)及图片或视频资料。打包压缩并备注:**学院——诚信教育活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报送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izhu@mail.ccnu.edu.cn。

     

    学生资助中心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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