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我校与似鸟国际奖学财团签订的协议,现启动华中师范大学似鸟(NITORI)国际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标准
1.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日语系5名
院系不限:5名
对象年级: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2.名额及标准
共奖励10人,额度为1万元∕人
3.差额推荐指标
外国语学院:8名
其余各学院:各推荐1名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按规定修完学年素质拓展学分。
2.具体条件
(1)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
(2)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前20%;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并愿意为促进国际友好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4)能积极参加捐资方组织的交流会等活动(相关车旅住宿,餐食费用由捐资方负担)。
(5)能自觉在每学期末提交本学期的个人报告(主要内容为学业情况,及今后的人生规划等)。
三、评选程序和进度安排
1.学生申请
学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似鸟(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表》,并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进行申请;申请表于3月15日前连同支撑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初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并于3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10号窗口。
3.学校复审
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学生资助中心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报送捐资方确认获奖资格。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及评审细则,充分考虑年级和专业人数因素,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纸质名单须同步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2.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完成纸质申请表报送与网上申请,学生提交支撑材料必须与申请表一一对应,逾期或材料不合格视为自动放弃,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3.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停发或追回所发钱款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罚与矫正教育办法》处理。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似鸟(NITORI)奖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