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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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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金凤工程 让梦飞翔”助学行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31  点击量:次   来源:

     

    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助力女性成长,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新生顺利走进大学校园,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决定联合开展2018“金凤工程 让梦飞翔”助学行动。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

    二、活动内容

    1、资助对象。全省各地妇联联动,积极动员社会资源,共同开展2018年“金凤工程,让梦飞翔”助学行动,全校范围内征集“金凤工程”项目资助对象候选人。

    2、资助额度。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将为入选者捐助一年5000元生活费用补贴。

    三、参与人群及标准

     

    1、户籍在湖北省

    2、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本科以上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女大学生

    3、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品学兼优贫困女大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1、烈士、优抚家庭、残疾及少数民族女生;

    2、单亲贫困家庭或孤儿女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和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女生;

    4、因受灾、疾病等导致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的女生等。

    以上情况均需有村(居)委会、民政等相关单位材料证明。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

    1、家庭拥有汽车、豪华楼房、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时装、首饰等奢侈品的;

    3、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或其它高消费行为的。

    四、工作安排

    11月7日之前,有公费师范生专业的学院推荐两名家庭困难、自强不息、品学兼优的2018级公费师范女生,按照申报条件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上报到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

    学生资助中心自11月10日审核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全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按照1:1.2的比例确定拟获奖名单,报送评审委员会。

    11月下旬,省妇联将在我校举行金凤工程资助仪式,发放“金凤工程”资助款。

    五、相关要求

    1、挖掘典型,强化效果

    学院重点挖掘励志事迹突出的贫困优秀女生,将其名单、材料和事迹于117日前学生事务大厅十号窗口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省妇联相关资助条件的要求,及时做好摸底工作,认真组织申报,确保将关爱送给最需帮助的女生,如果不符合条件,直接取消该项目的学院资助名额。同时要确保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能够义务参与省妇联和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阿力

    电话:027-67861522

     

    学生资助中心

     2018-2019学年度“金凤工程”资助申请表.doc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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