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3〕679号)文件和《华中师范大学胡敏英语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18年胡敏英语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
(三)认真参加学校和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二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英语成绩优秀;
(六)校级以上外语(英语)竞赛获奖者优先。
(七)本评审周期内(2018年)已获奖学金金额高于或等于拟申报项目者不得申请。
二、奖项设置
“胡敏英语奖学金”共设三个等级;
(一)资助标准
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6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
(二)资助名额
50人:一等奖10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20人
其中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25人,分别为: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10人
(三)差额推荐指标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38人,非英语专业共计2人;
其他学院:各2人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胡敏英语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于11月5前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进行申请,申请理由项填写 1.个人数据统计: 平均学分绩、专业人数、专业排名、英语(四级、六级、专四、专八、托福、雅思)成绩,2.上一学年所获荣誉:2017-2018学年所获荣誉;申报者须同时提交PDF版材料(附件2,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报送学院。
(二)学院推荐
学院于11月7日前完成系统审批工作和推荐工作,并于11月7日前将最终推荐学生的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签字盖章送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
(三)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全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按照1:1.2的比例确定拟获奖名单,报送评审委员会。
(四)学校评审委员会终审
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初审工作情况汇报后,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于11月下旬终审,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材料和信息须实事求是,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将撤消其荣誉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胡敏英语奖学金”的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请遵循奖学金“就高不就低”原则,以免浪费指标。
(六)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加以后学年“胡敏英语奖学金”的评选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阿力,67861522。
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胡敏英语奖学金申请表(2018年).doc
附件2:pdf电子版制作模板.docx
附件2:pdf电子版制作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