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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朱友军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日期:2018-10-10  点击量:次   来源:

     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3〕679号)文件和《朱友军奖教学基金章程》规定,现将2018年朱友军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3.博雅计划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文学院不受博雅计划学生限制),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本评审周期内(2018年)已获奖学金金额高于或等于拟申报项目者不得申请。  

    二、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10000元/人

    2.资助名额:8人(其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人,文学院3人)

    3.差额推荐指标: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人,文学院6人  ,其他学院各1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于10月17日前进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进行申请,申报者须同时提交PDF版材料(附件2,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报送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于10月24日前完成推荐和系统审批工作,并将推荐学生的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送至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  

    3.学校评审公示。学生资助中心于11月上旬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相关要求

    1.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3. 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4.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请遵循奖学金“就高不就低”原则,以免浪费推荐指标。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阿力,67861522。


    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2:pdf电子版制作模板.docx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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