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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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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日期:2018-06-14  点击量:次   来源: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选聘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与数量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责任心强;

    4.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5.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6.全校共选聘100人左右,各学院推荐人数见附件。

    二、活动内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假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暑假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培训学习: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的方式开展培训,使资助宣传大使熟知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培训合格学生颁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开展活动。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的方式开展培训,使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熟知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培训合格学生颁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开展相关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学习者、传播者,成为知恩感恩励志成才的践行者、示范者。

    2.各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学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见附件),62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电子版注明主题“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发送到zizhu@mail.ccnu.edu.cn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举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颁发聘书,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3.各学院应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4.学校将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证明。

     

     

    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8614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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