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公示工作,切实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超过期限的学生资助公示信息
学院要在12月7号之前,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学院官网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将公示信息中含有的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全部删除。
二、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
各学院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三、开展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教财函〔2017〕27号)的有关要求规范信息管理,并结合当前检查工作,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以此次全面排查为契机,建立分级负责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规范,把好事办好。
各学院应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资助工作联系老师应及时将通知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传达给研究生、本科生辅导员,学校将在下周对各学院网站学生资助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请各学院资助联系老师下载《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表》,并于12月8日下午5点之前,以“XX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自查自纠”为名,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zizhu@mail.ccnu.edu.cn。
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