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银监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省政府金融办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鄂金办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安全隐患重点事项工作安排,方便学校及时掌握不良“校园贷”动态发展情况,减少学生因贷款纠纷导致的突发性事件,做到对“不良借贷”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特采取不良“校园贷”进展情况月报制,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每月25日前
二、报送内容
1.××学院××月不良校园贷新增统计表(附件1),6月份报送表格需含以往数据,7月份开始,只报送增量数据;
2.不良“校园贷”重点案例处置进度报告单(附件2),重点案例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月报情况进行判定,并反馈至相应学院。
3.学院出台的有关不良“校园贷”的管理规定、经验做法、工作动态、活动新闻、优秀宣传作品等,文字统一使用word报送,图片请使用高清晰度JPG格式,视频或动画采用MP4格式。
三、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请合并打包成“报送单位+×月份不良校园贷进展情况”,发送至学生资助邮箱zizhu@mail.ccnu.edu.cn,邮件命名与压缩包命名规则一致。为确保信息安全,建议使用华师邮箱,如使用商业邮箱发送,应进行加密处理。发送成功后,电话告之解压密码。
四、工作要求
1.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定期开展不良“校园贷”摸查工作,早发现、早汇报、早干预,采取积极措施遏制不良“校园贷”,确保校园稳定和谐。
2.报送材料要及时,报送数据要准确,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做法、不隐瞒问题。
3.针对不良“校园贷”学生实际情况,学院进行分类帮扶,措施需落实到位。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鲍新龙,联系电话:67865161。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