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园地贷款
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还款方式,按照相应模板填写相关材料,并将材料于5月18—31日期间报送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
1.提前还款
离校前办理提前还款,可避免产生任何利息,建议有能力偿还的同学,选择全额提前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
(1)网银还款(见附件1)
依照中国银行要求,建议于6月1日当天执行还款,这样不会产生利息,其他时间则会产生少许利息。如产生利息,可向我校资助中心申请利息补贴。
(2)柜台还款(见附件2)
贷款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表(一式两份)、贷款合同到华师北门中国银行办理还款。银行于2017年6月15日之前的每周一受理,在规定时间的柜台还款不会产生利息。
提醒:还款银行卡号如有变更,须先到银行办理卡号变更手续,然后再进行还款。
已办理提前还款者,须将扣款收据复印件或网上还款截图打印件上交至华中师范大学文化公书林三楼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
2.正常还款(见附件3)
贷款学生须在5月31日前签订还款协议,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2014年及之前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请下载附件3中的“3.1还款协议”进行填写;2015年办理的新贷,请下载附件3中的“3.2还款协议”进行填写);
(3)本人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学费卡)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展期还款(见附件4)
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如不能在硕士阶段还款,可申请展期还款。相关材料如下:
(1)《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份;
(2)《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还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后还款协议》一式三份;
(4)硕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如尚未收到通知书,可用调档函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学费卡)复印件各一份;
提醒:延期毕业的同学,须到学校北门中国银行更改自己的贷款合同毕业时间,如不办理,则会影响学生本人的征信。
二、生源地贷款:
1.国开行贷款(见附件5)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贷款学生于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一栏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框下方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在新的登录框中,依次选择本人生源地所在的“省”、“市”、“县”、及“资助中心”;输入本人18位身份证号码;输入登录密码,首次登录密码填写8位数生日(如:19910102,建议在第一次登录后,修改本人密码,确保信息安全),输入验证码,登录系统。
(2)网上个人信息变更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对每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最新信息,准确有效。务必将所有栏目的每条信息补充完整,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确认。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变更。具体如下:
①就学信息栏:确保所填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准确、学号无误。
②通讯信息栏:手机填写最新手机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邮件、邮编等信息补充完整。(提醒:确保在贷款还清前,若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第一时间登录本系统并在此处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而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生务必引起重视!)
③就业信息栏:每项必须填写完整。已就业学生填写就业单位信息;升学学生填写录取学校单位的信息,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升学”字样;除上述情况外在6月中旬仍未就业的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暂未就业”。(贷款还清前,如就业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本系统修改)
④联系人信息栏:填写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不填写本人信息。
⑤变更原因请按不同情况分别填写:毕业已就业/毕业暂未就业/升学。
(3)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查看个人信息及贷款情况一栏,了解贷款的历史信息及还款计划,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完成网上确认申请流程。
2.其他生源地贷款(见附件6)
非国开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贷款人须做好信息备份工作。请相关同学填写《非国开行学生信息登记表》一份,将电子版于5月20日前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zizhu@mail.ccnu.edu.cn。(命名格式为“姓名+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信息表”)
三、联系方式
1.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27-67865161;邮箱:zizhu@mail.ccnu.edu.cn;
QQ:1076459915。
2.中国银行
电话:027-87521649、87521659、87521670、87521017、87521018;传真:027-87521897;QQ:1379545079(注:加QQ时请附姓名和联系电话);新浪微博:@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