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关于报送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按照最新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材料报送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位同学务必在2022年11月1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对于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2年毕业生,如未能在11月1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必须和正常就业毕业生一同在11月11日前申报。
2022年6月已发布的通知链接:
《关于2022届毕业生申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http://zizhu.ccnu.edu.cn/info/1050/4406.htm)
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