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贷款代偿 >> 助学贷款 >> 正文

贷款代偿

网站搜索

关于2018届毕业生第三次、2019届毕业生第二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的公告


日期:2020-12-17  点击量:次   来源:

20207月,我校上报了该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材料,教育部批复拨款,现对批复资金执行发放

 1、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款第三次资助金,金额为“批准代偿总额×34%请相关符合条件同学及时查收相关款项1-7个工作日)。

   2、2019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款第二次资助金,金额为“批准代偿总额×33%请相关符合条件同学及时查收相关款项1-7个工作日

   此外,以贷款代偿形式申报并获批复的同学须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主动偿还学费贷款。

 

                                                  


学生资助中心

 


2020-12-17

中心介绍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5161

邮箱:zizhu@mail.ccnu.edu.cn

Copyright@2016.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