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精诚奖励基金由湖北精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并设立,隶属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旨在激发青年学子的创新热情,奖励优秀的科研、创业、社会服务学子。
一、申报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在科研、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专业背景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培养单位限推荐一人。
二、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良,在文化创新方面贡献较为突出者。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
每年评定发放一次,每次奖励22人(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一等奖4人,每人奖励6000元,二等奖8人,每人奖励4000元,三等奖10人,每人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