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二条 国际交流奖学金是由信息管理学院设立,旨在推进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拓展我院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海外学习生活和文化体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信息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开展信息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和颁奖等日常管理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刘宝卿
副主任:夏立新
办公室主任:杨青松
成员:李静 蒋可鸣 穆帆
第三章 信息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的评选
第五条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 申请本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自费或部分自费参加了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信息管理学院组织的境外交流活动(包括长期交换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海外游学教育项目、境外学术会议、境外学术竞赛),达到相关要求;
(二)参加了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包括雅思、托福、GRE、GMAT),成绩达到要求
(三)参加了赴芬兰图尔库大学交换生计项目的学生,按要求完成了交换生项目;
第六条评选要求及材料
(一) 境外交流项目
1、评选对象:
(1)信息管理学院参与境外交流项目的本硕博学生
2、评选要求:
(1)所参加的项目时间在2016年6月30日之后
(2)所参加的境外交流项目为学校、学院组织的项目
(3)自费金额为项目费减去学校奖学金额度,不包括其他个人花费
(4)项目过程中无不良表现
3、申报材料:
(1)项目邀请函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参与交流项目的材料)
(2)项目自费金额证明材料
(3)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
(4)境外交流心得体会,可图片文字相结合,不少于2000字
(二)出国资格考试
1、评选对象:
(1)信息管理学院出国资格考试达到相关要求的本硕博学生
2、评选要求:
(1)各项资格考试发生在2016年9月1日之后
(2)有资格证书,成绩属实,无弄虚作假
(3)本次申请为该类别考试第一次申请
3、申报材料
(1)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2)出国资格考试申请表(见附件二)
(3)考试成功经验分享,不少于500字
(三)赴芬兰图尔库大学交换生项目
1、评选对象:
(1)信息管理学院赴芬兰图尔库大学交换的学生
2、评选要求:
(1)交换项目时间在2016年6月30日之后
(2)按要求完成了交换生项目的各项任务
(3)参加交换期间无不良表现
3、申报材料:
(1)交换项目邀请函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参与了交换生项目的材料)
(2)赴芬兰交换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三)
(3)交换项目心得体会,可图片加文字,不少于3000字
(四)、心得体会格式要求:
1、word命名:年月+所交换大学名或参加项目名称(会议、比赛、科研合作名称)+学生姓名心得
2、标题、作者相关信息、正文一律按照范文模板字体格式来写
3、避免错别字、语句不通、用词不当的问题、不要出现繁体字,敏感词汇
4、正文间距使用单倍行距、页边距为上下25.4毫米,左右为31.75毫米。插入的图片是为了使看内容的人更好的理解,所以请保证图片跟文字打印在A4的纸上时,能够看清楚图片,一篇文章不超过6幅图片
5、单张图摆放可以选择使用嵌入式,图片名标记在图片下方,全文用“图一图二”按顺序标记,图片命名使用华文楷体5号字体,两张图片选择并排摆放,同样命名规则
第四章 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 国际交流奖学金的类别及评审标准
(一)参加了境外交流活动的学生,可根据自费的额度申请对应金额的奖学金,自费额度等于所参加的交流活动规定的项目费用减去其他职能部门奖学金金额,自费额度不包括个人支出。具体标准如下:
(二)参加了国际英语水平测试的学生,成绩达到要求者可按成绩申请本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三)参加了赴芬兰图尔库大学交换生项目的学生,按要求完成交换生项目回校后可申请本奖学金,具体标准为:学院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第八条 信息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将于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奖学金的终审工作,并通过信息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当年获奖名单。
第九条 名单公布后,评审办公室将结合学院体情况开展信息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奖学金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第十条 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将撤消荣誉,追回证书和奖金,并报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