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管理学院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第二条 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是由信息管理学院设立,为了奖励我院在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同学,培养各领域的信管领军人物,学院将对该年度在学术、文艺、体育、创业、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社团活动、自强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在校内外彰显信管学院风采的团队进行表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信息管理学院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开展信息管理学院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和颁奖等日常管理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刘宝卿
副主任:夏立新
办公室主任:杨青松
成 员:李静 蒋可鸣 穆帆
第三章 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的评选
第五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 我院全日制大学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在学术、文艺、体育、创业、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社团活动、自强方面有特殊贡献者,在该年度获得校级以上团体奖的团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诚信行为,成绩优良,综合表现好,考试科目无不及格现象。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项,个人获奖助学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一次性获得除外)。
第六条 评选方式
学生自主申请,将申请表和相应支撑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四章 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 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的类别及评审标准
(一)奖项设置
1、学术之星 2、文艺之星 3、体育之星4、创业之星5、志愿服务之星6、学生工作之星 7、社团活动之星8、自强之星9、优秀团队奖
(二)奖励金额
每项奖励4人(其中本科生、研究生各2人),每人奖励1000元。
团体按照获奖类别,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3000元,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000元,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000元,校级获奖奖励500元。
第八条 信息管理学院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将于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奖学金的终审工作,并通过信息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当年获奖名单。
第九条 名单公布后,评审办公室将结合学院体情况开展信息管理学院信管之星领军奖奖学金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第十条 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将撤消荣誉,追回证书和奖金,并报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