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威科技”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艾威科技”奖励金额为每年5万元,设有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奖项,其中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执行期从2015年开始。
第二条:湖北艾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校企合作,设立计算机学院“艾威科技”奖学金,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部分优秀的大学生积极进取,乐于创新,刻苦钻研,早出成果,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完善“艾威科技”奖学金的管理和评审,特成立“计算机学院‘艾威科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和制定计算机学院‘艾威科技’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奖学金的评定、颁发及其他工作。
第四条: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负责人:刘永生 王坤
成员:朱峰 何帅
第三章 “艾威科技”奖学金的评选
第五条:奖学金奖励对象:凡属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每年分别奖励在读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不超过2人(团队)、二等奖学金不超过4人(团队),在读本科生一等奖学金不超过4人(团队)、二等奖学金不超过6人(团队)。奖励金额为每年5万元,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
(一)申报条件,“艾威科技”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在学术、科研和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团队),重在考核学生个人(团队)在创新创业方面的表现和实绩。个人(团队)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上一学年中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 刻苦学习,勇于实践,成绩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较强,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本年级本专业前70%,上一学年无课程不及格现象,大二以上年级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本科生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
(1)在挑战杯、数模竞赛等学科竞赛中获省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在国家级比赛中获二等及以上级别奖励,或在国际比赛中获三等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他学科竞赛项目由学院初审,报该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可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入选CCF—C类及以上会议论文。
(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是第一授权人或第二授权人(第一授权人为其指导老师)。
(4)开展自主创业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参加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大赛获得省一等及以上级别奖励。
(5)发挥自身特长,对某一专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受到社会重点关注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5. 凡学校或比赛组织方已经颁发奖励的以及已获得学校其他奖学金的,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及学校关于奖学金的其他规定。
(二)申报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艾威科技”奖学金申请表》
2.学年成绩单(盖章)。
3.荣誉及奖励证书。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特成立“计算机学院‘艾威科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和制定“计算机学院‘艾威科技’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奖学金的评定、颁发及其他工作。
2.具体办法是: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核查,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获奖者名单,将有关材料报“艾威科技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批准。
3.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次发放。
第四章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艾威科技”奖管理委员会将于每年10月前完成奖学金的终审工作,并通过计算机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获奖名单,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我院拨付奖励金额。
第七条:名单公布后,评审办公室将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开展“艾威科技”奖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第八条: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收到款项的一个月内将奖励金额如数发放至获奖学生。
第九条: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将撤消荣誉,追回证书和奖金,并报全校通报批评。
第十条: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华中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