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专设“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经批准收取的代收费(含只能部分缴清)的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和回执单,或者持有盖有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附有此表),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目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国家开辟了两条贷款途径: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国家助学贷款。
凡被我校录取并拟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可登陆新生网上报到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绿色通道生源地贷款回执校验码的提交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学生可以在毕业后10年内还清本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我校就读的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县(市)教育局相关资助部门。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并须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本息。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以后则完全由个人承担。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的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
需要贷款的新生必须在入学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包括家庭情况说明);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父母身份证的复印件;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我校学生资助网http://zizhu.ccnu.edu.cn/“贷款代偿”栏目下载);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免费师范生因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故不在之列。
此外,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困难,激励全体学生发奋成才,学校设立了近40项奖助学金,并常年提供13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完全可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7月1日